「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主旨:函轉「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方案」
相關資料各1份(如附件),請惠予轉知 桂校教育、社會及社會工作等相關
科系所鼓勵學生報名實習觀護工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法務部102年3月22日法保決字第10205504940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填寫推薦表後備文逕向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洽詢報名,
報名期間自102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止,報名事宜逕
依所附法務部函文說明內容及相關附件辦理,或請洽詢法務部
承辦人唐登鴻先生(電話:02-21910189#7315)
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