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108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說明:

一、旨揭活動依據本部106年7月12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085807B號令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詳如附件)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四)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本土活動網站https://108nativelanguage.weebly.com/或本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

五、檢附活動海報1份,請協助廣宣及推薦